並非崇洋媚外,但台灣建築師跟英國皇家建築師資格取得,難度真的差太多。不過從令外一個角度來看,台灣建築師「筆試」本身也是有它獨特的難度,比如說建築設計評分的標準就是一直為人詬病。
讀到的英國皇家建築師資格資料,整理一下,細部內容可能有誤,不過應該大架構是沒問題的(有在英國念書,更瞭解的人麻煩指正)。在讀過資料後,看看自己的建築師執照,會覺得自己要再更加努力才是。
RIBA

英國皇家建築學會(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)全球超過四萬名會員,與美國建築師學會(AIA)並稱世界前兩大建築師學會。若想在英國獨立從事建築師工作(就是執業),就必須通過RIBA的建築師考核。
RIBA的建築師認證分成三級資格:
- RIBA Part I_學會授權認可的大學取得建築本科學歷(Bachelor of Arts)
- RIBA Part II_在建築師事務所或同等級單位至少實習1年,再進修2年制的碩士課程(Diploma in Architecture)
- RIBA Part III_從事至少1年的建築專業工作,方可參加考試。
考試內容:
- 24 month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recorded on the PEDR website
- Professional CV and career evaluation
- Case study
- Written examination
- Final oral examination
對於考試的內容我還滿好奇的,到底他們考試科目的分類、方向是怎麼樣,希望未來能朝這個方向去探究。
網路上都說需要至少七年才能獲得英國皇家建築師的認證資格,我把讀到的資料整理一下:
-英國建築本科:3年
-實習:1年
-建築學碩士:2年課
-工作:1年
-考試:∞
與台灣建築師考試差異
台灣建築師考試資格,是用大學在學建築設計學分資格認證(建築設計18學分),並且畢業於教育部認可之建築系。很明顯門檻相對低很多,並無要求實習內容。而且RIBA的實習、實務經驗內容是要上傳到PEDR Webside,內容還需經過審查。
先前台灣建築師考試改革在爭論的是,改成二階段考試。先參加第一次筆試後(建築通論一與二),選擇經過認定實務經驗工作經驗合格機構(至少兩年,且也要審查),再參加第二次筆試(就是現行的考試內容,考六科)
不過,建築師考試改革在眾多爭議之下,105年得到的消息就是已經暫緩。
我其實並非絕對贊成,實習制度以及實務經驗審查制度,應考量是否適合台灣,業界多少建築相關得證明文件是假的,大家也心知肚明。英美的建築師考試取得,時間成本都著重在實習與實務經驗,但資料上比較少提及英美考試內容評分標準。
台灣建築師考試我認為,常常最具爭議的就是考試內容。講坦白,老是會有一些奇怪憑運氣作答的題目,我有一年環境控制筆試就碰到一題,題目問:綠建築評估系統中,辦公室建築照明密度為每平方米多少瓦特,我真的不知道這種題目的鑑別度在哪邊。
我看完國外建築師考試的評選辦法,其實對台灣可能實行的二階段評選制度沒有太多意見,只要不要增加無謂的時間成本,評選資格要公平客觀而非刁鑽。然後,覺得身為建築師應該要有所自覺,把建築學習當作習慣,不然其實建築師執照就一張紙,不與時俱進,就很容易被看破手腳。身為建築師要懂的就是人類行為模式,光這件事情就足夠觀察一輩子(扯到的學科實在太多)。
不過,在台灣當建築師無奈已經夠多,人艱不拆。如果能上岸,誰想下紅海呢?
努力再努力。
附錄: 美國的建築師考試制
1. 獲得被NAAB(National Architectural Accrediting Board, 美國建築學鑑定委員會)認證的學位,目前已經有100多所學校可以授予被NAAB認證的建築項目。
2. 實習時數,經歷是否合格還需要經過實習生發展項目(Intern Development Program ,IDP)的認證
3. 筆試
4.頒證
5. 終身學習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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